一、 《过失记录处罚单》的签发权限及认定程序:
1、 当员工在工作中发生过失时可以签发《过失记录单》,以下所讲的过失,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差错、失误、过错、失职等。签发的直接依据为员工的《岗位职责》、《作业手册》和《工作规范》以及相关补充规定。
2、 部门主管有权对直属部门以下任何一名有过失的员工签发《过失记录单》,如果部门主管不能对其下属员工的过失进行认定的,可以由上一级主管的生产厂长对其进行认定。如过失认定责任归属存在扯皮现象时,由工厂的生产厂长、行政主管、技术主管、质量主管、设计主管组成过失判定小组,对生产车间、技术部、设计部发生的过失合议,做出最终认定。
3、 当部门主管/经理发现部门内员工发生过失时,或当质量主管、班组长或车间主任发现车间内员工的工作中发生过失时,部门主管有权直接对相关员工签发《过失记录单》。
4、 当某部门员工或质量主管发现了其它部门员工发生的过失时,需要尽快通知该部门的主管和发生过失的员工所在的部门的主管,如果双方部门的主管对此过失可以直接认定的,则由发生过失的员工所在的部门的主管直接签发《过失记录单》,否则,则需要通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或由过失判定小组对此过失进行判定。
5、 《过失记录单》由部门主管签发,所有签发的《过失记录单》必须交行政部备案。中国家具论坛 By szgd http://www.furniturebbs.com/viewthread.php?tid=178023&page=1#pid992994